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 善恩展播 >

城镇未参保者明年1月领养老金

时间:2011-11-30 15:05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唐丽丽)28日,记者从全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会议上获悉,我市已根据省《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办理流程,明年1月起,我市35000余名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养老金。
  据临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各类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是一次性的政策,也是临沂市唯一一次、最后一次,逾期不再办理。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根据我市今年3月的统计数据,全市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11541人,“五七工、家属工”4880人,企业临时用工5764人,原有连续工龄的 338人,其他工作经历未参保的有727人,加上中央省属的统计,全市总计35000多人。“目前,我们已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参保范围及条件做了具体规定,并制定出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办理流程。其中明确了申报审查、汇总整理、缴费结算和审批待遇的时间。”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在12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按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养老金。
  据悉,市直属以上未参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的办理,由主管部门负责。市社保处将在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设立专柜受理,咨询电话8108453。
12月25日后不再予以办理
  我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12月6日至10日间,向企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所等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登记表》,参加申报审查。经公示通过后,可在12月16日到25日之间补缴养老保险费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逾期未缴将视为自动放弃,日后我市不再受理此项参保事项。
参保需具备四个条件
  “此次参保条件必须具备城镇户口、有工作经历、有事实劳动关系等相关条件。”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此次实施的范围是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包括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具体条件为,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管理员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2009-06-10 16:06 最后登录:2022-11-02 07:11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