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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现女性“婚姻保险” 保险权益全部归女性

时间:2011-11-25 08:12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由于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被弱化,社会上诸多关于女性财产保障的呼声甚烈。近日,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国内首款女性婚姻保险,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婚内还是离婚,保险权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

  这款所谓的女性“婚姻保险”与普通女性保险相比有什么区别呢?是否只是商家制造的噱头?记者了解到,该保险属于分红型年金保险,可以附加重疾险。但是投保范围做了严格的规定,该险种被保险人必须为已婚女性,投保人与被保人非同一人时,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者被保险人配偶的父母。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婚后购买保险产品,解除婚姻时,保单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妻子本人,保单也会因“夫妻共有”而面临分割。而该险种要求只有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相关生存利益也全部归属女性。根据保险合同设计,该险种约定权益归属只为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方。用特别约定的方式对失败的婚姻中的弱者(大多数为女性和小孩)给予金钱上的补偿,避免更多“单亲贫困母亲”的出现。

  此外,这款女性婚姻保险在条款设计上鼓励婚姻持续与美满。首先客户可以自定每年生存金的领取时间,如:结婚纪念日、孩子生日、第一次见面、约会的时间等,希望夫妻在工作生活双种压力下每年可以提醒和利用这笔钱去经营自己的婚姻。其次,鼓励婚姻持续,该险种在售卖时,明确要求投保人出具正规合法的结婚证明,在每年存取同等保费的情况下,婚姻持续时间越长久,返还保险金额就会越高。

  该款女性“婚姻保险”面世后市场反响如何?投保者主要为哪些群体呢?昨日,推出该款产品的保险公司表示,产品面市后受到女性群体的广泛欢迎,投保人群多为中高端客户,以女性居多。更多是女性高端客户为自己或为其成年女儿作为陪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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