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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老人,送医院留下500元就溜了

时间:2011-05-27 14:14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济宁一司机开车到临沂进货,途中撞倒了一位老人,只打了120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却没报警,随后在医院见老人伤势不重就悄悄溜了。24日,费县交警大队民警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张某抓获,并将其治安拘留。
事发两天后伤者女婿报案
  5月17日上午,费县薛庄镇某村村民刘某来到费县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报案称:5月14日6时50分许,在岚济路薛庄镇某村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将其岳父吴某撞倒后,司机逃跑了,事故导致吴某腿部骨折,正在马庄卫生院治疗。
  报案人刘某还讲到,肇事司机在出事后曾跟随救护车送吴某到马庄卫生院进行检查,当货车司机听医生说吴某只是腿部有些骨折、伤势不是很重后,就突然离开了医院。“当时肇事者只掏了500元钱给吴某儿子支付医药费,既没有说自己要走,也没留下自己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刘某说。
扎 目击者:司机曾叫救护车救人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在事发现场周围走访中,获得了重要线索:有目击者记下了肇事车辆的号牌鲁QH8xxx。
  据目击者介绍,事故发生后,从白色货车上下来两男一女共三个人,他们跑到受伤老人面前,发现老人腿部受伤,此时正巧有过路的市民认出受伤老人就是附近村子的吴某,吴某的儿子闻讯后赶到了事故现场。随后,货车司机掏出手机拨打了120叫来了救护车,然后让车上的另一男子驾驶自己的货车离去,而他与老人的儿子一起跟随救护车去了马庄镇卫生院。
  经医生检查,老人吴某腿部骨折,幸好没有别的大碍,此时,货车司机掏出500元钱给了老人的儿子后就悄悄溜走了。
扎 肇事者:见伤势不重从医院溜走
  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肇事车型和车牌号,办案民警进行了调查走访,并调取了事发路段的治安卡口视频资料和医院的监控录像,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并制定了抓捕方案。 5月 24日,办案民警将涉嫌肇事逃逸的张某从济宁市金乡县化雨乡的商店中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张某对自己驾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后悔不已。
  原来,事发当天,济宁市金乡县某村的张某驾驶鲁QH8xxx号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到临沂市去进货,同行的还有其妻子和邻居刘某。当行驶到费县薛庄镇某村路段时,张某发现前方三四十米远的路中间有一位老人站着,他就一边使劲摁喇叭提醒那老人,一边准备向右打方向从老人南边绕过去。几秒钟过后,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张某驾驶的货车离老人只有三四米远的时候,正站在路中间的老人突然转身向南走,张某见状急忙向右打方向,货车车头躲过了老人,可是货车右后部刮蹭到了老人,将老人碰倒在地。
  张某发现出事后,让刘某开车拉着自己的妻子去临沂进货,自己则跟随救护车送老人到医院。当张某听说老人伤势不重,就产生了溜走的念头。在医院,张某掏出500元钱给老人的儿子,说是让其先交上医药费,然后趁众人不注意溜之大吉。
扎 交警:事故后应及时报警
  “感觉老人伤得不要紧,就没放在心上,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被警方抓获后,肇事司机张某后悔不已。据办案民警介绍说,事故发生后,虽然张某将老人送到医院救治,但张某没有报警,而且在未与当事人协商的情况下溜走,其行为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目前,肇事司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治安拘留。
? 张某在交警询问笔录上摁手印。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朋友,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2、救护受害者。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4、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5、收集必要的证据。6、通知保险公司。(陈牛 张译 吴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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